【金融知识】关于企业贷款,你了解多少?,下面是刘子健385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企业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来为大家普及一下关于企业贷款的知识。
企业贷款是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方式。这种贷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类:流动资金贷款和周转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能够满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其特点是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周转贷款的额度一般不高于500万元,贷款时间为1个月到5年月利息为1%-25%。
企业贷款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担保基金的来源一般包括当地政府财政拨款、会员自愿交纳的会员基金、社会募集的资金、商业银行的资金等。会员企业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民营企业担保机构予以担保。
·另外民营企业还可以向专门开展中介服务的担保信用担保公司寻求担保服务。
如果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比如抵押贷款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就能借助担保公司解决这些难题。
二零零二年八月,中国工商银行第一个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只要是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民营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信贷业务时,就能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
这种担保可以采取三种方式:抵押权利:自然人担质押抵押加保证等。可做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保贷款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做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
项目开发对于高科技、民营企业,如果掌握着具备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贷款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自有资本无法承受,就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所谓综合授信就是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算了你无法承受,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综合授信随借随还,不仅借款方便同时还能节约贷款成本。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对企业的要求是: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
亲们了解这些企业贷款的知识后,相信大家在遇到资金问题时会更加从容应对了。
希望这篇科普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爱你们哟!早安吉祥!希望这篇科普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一、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第一条、第四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 1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政策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第二条、第四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的税收政策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享受条件
1.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 1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三、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政策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第三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的税收政策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 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享受条件
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86 号)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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