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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托贷款协议(信托债权转让协议)

股价跌停!牵涉11亿元“贷款纠纷”,天音控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遭中原信托诉讼,下面是经济观察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司信托贷款协议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蔡越坤6月26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音控股”,000829.SZ)盘中一度封跌停板,并且录得4连跌行情,报8.45元/股创超一年低价,总市值86.6亿元。

26日早间,天音控股公告表示,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锦”)转交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3)豫01民初583号《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根据公告披露,此次牵涉诉讼原因主要缘由为一起11亿元的“贷款纠纷”。原告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原信托”)。被告为:天富锦、深圳前海中益和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中益和晟”),以及天音控股董事长黄绍文。

根据天音控股官网2022年年报介绍,公司从手机分销行业起步,现已成为集智能终端销售服务、彩票、移动互联网、移动转售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集团化公司。天富锦目前持有天音控股股权为9.8%,天音控股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为19.03%。2018年8月20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天富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关于此次诉讼具体事宜,天音控股在公告中披露,2018年12月28日,中原信托与天富锦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中原信托向天富锦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1亿元,用于天富锦偿还金融机构负债及采购货品,贷款总期限36个月,贷款年利率9%。

天富锦以其持有的天音控股100,473,933股股票及该股票派生收益向中原信托提供质押担保;中益和晟以其持有的北京清大世纪教育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0.93%股权及该股权派生收益向中原信托提供质押担保;黄绍文为天富锦上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

天音控股称,截至目前,天富锦尚未偿还中原信托本金10.97亿元及对应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中益和晟、黄绍文尚未履行担保责任。

中原信托诉讼请求判令天富锦向中原信托偿还贷款本金10.97亿元、利息1.92亿元、罚息、复利、违约金3.69亿元,以上合计16.58亿元(罚息、复利、违约金为计算至2023年5月17日,此后罚息、复利、违约金按年息24%计算至所有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

此外,中原信托判令请求对天富锦质押的天音控股100,473,933股股票及该股票派生收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中原信托对中益和晟质押的北京清大世纪教育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0.93%股权及该股权派生收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黄绍文对天富锦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关于本案进展情况,天音控股在公告表示,本次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尚未裁定或判决。根据《传票》,上述案件将于2023年7月6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此外,天音控股表示,天富锦和黄绍文分别作为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长,将依法积极应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与中原信托积极协商解决方案,争取早日消除法律纠纷。相关诉讼事项具体结果以后续法院的生效判决或各方的协商结果为准。

6月26日,记者向天音控股证券事务部人士致电,对方表示,关于该事件进展情况后续公司会在公告或者互动易中及时解答。这个事情发生的得比较紧急,现在还在沟通协调。

信托债权转让协议

记者|张晓云

近日,新华信托官网发布了《信托收益权登记公告》和《债权登记公告》。

公告称,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裁定受理新华信托、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创富”)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工作。

7月15日,经新华信托管理人申请,重庆五中院裁定对新华信托、天津创富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在债权登记方面,公告称,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8月17日前,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和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0楼1010室,邮政编码400023;联系人:徐清致、吕宓儿联系电话:023-68498563、18983943140、 023-6849859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告称,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最后分配方案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重庆市五中院定于2022年8月30日9时30分采取网络方式召开新华信托和天津创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指引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在信托收益权登记方面,公告称,为妥善处置新华信托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开展统一的信托受益权登记工作。

登记主体为持有新华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的受益人,可进行信托受益权申报登记。

登记时间方面,信托产品受益人应当在登记期限内(2022年8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登记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管理人接受申报登记及相关事项咨询的时间为登记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受益人可以选择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推荐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进行受益份额申报。

公告还对信托受益权登记做了三点特别提示:一是本次信托受益权登记仅为对于信托受益权信息及处置方式初步意向的收集汇总,不构成对信托受益权权属的确认,亦不构成对信托产品处置方式的确认,信托受益份额处置的细化方案将由管理人与您/贵司进一步沟通协商;

二是受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登记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寄地址及电子邮件等;

三是受益人以邮寄方式申报登记,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管理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申报材料。

此前7月6日,新华信托刚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月6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于6月16日作出批复:同意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要求该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新华信托成立于1998年4月20日,是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为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1层、5层至13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亿元,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财产权信托等。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重要公告称,鉴于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对这两家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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